「一單4萬以上,要很小心!」食品法規不踩雷分享!
本文作者為好食課執行長Titan(林世航),由一位跨界到行銷的營養師。「好食課」團隊由行銷、廣告、公關與營養師組成,長期協助食品、健康、醫藥相關產業開發與推廣商品。感謝授權刊載。
這幾年因為疫情關係,衛生局有請廠商去喝茶,也有加強力度再抓違法廣告事宜,先前有些媒體會去抓有違規的品牌名單,對品牌殺傷力其實很大,要很注意法規問題,不是愛寫什麼就寫什麼的!
很多時候不是刻意違規,甚至有些是有學理或做臨床研究支撐,但還是不能講。所以在這邊和大家分享一些經驗,給大家一些概念,當然有問題也可以留言或者是洽詢好食課團隊。
1. 到底是誰檢舉?
除了各地衛生局會有稽查人員以外,業界推測大部分就是競品,因為食品的字句到底有沒有違法,一般消費者是沒有經驗或者概念,很多都是很細微到不行的,舉例如下:
- 有品牌具有特殊營養食品(如:腎病用)與一般配方:廣告上將這些商品排排放,就受罰了!
- 有品牌寫含有5種胺基酸(BCAA + X + Y)也被罰(BCAA就是三種支鏈胺基酸)。
- 這些應該都要是業內人才會知道的,所以在這行業內要注意是不是標靶,也盡量要踩在線內。
2. 可不可以先審再刊
不可以!聽食品界前輩說很久以前可以送審,但就我有記憶以來就沒有送審制度了。過去化妝品也是需要送審,有點類似「藥廣字號」,但後來被大法官判定違憲,所以現在都是先發再罰制度,沒有審核制度。
3. 被罰了怎麼辦?
原則上,收到衛生局函文時都會要你回覆,少數可以有機會去衛生局喝茶聊天,但請保持你是不小心的,不知道這些字眼是違法字眼的態度,我有客戶在和我們合作前的文案被罰,我就請他真的像是個犯錯的小孩。
另外能提出改善措施最好,比如說官網文字已經移除,已經啟動產品回收機制blablabla,這樣可以爭取些微不被罰的機會,而我這客戶就真的沒有被罰,只是限期改善,但如果品牌已經被罰很多次,這招就不管用了。
4. 到底是誰在罰?為什麼我被罰而他沒被罰?
之前有函令是將主管機關從各地衛生局拉回中央,也就是食品藥物管理署,但實務上也都是各地衛生局在裁罰。
裁罰並不是像個委員會,召集各個專家來判定,會是承辦人員依照法令標準來判定,所以一定會出現自由心證的落差!這塊其實有點像是交通罰單,被罰了,不服就走行政救濟流程,並不像是無罪推定原則。
很多公司會有法務或者法律顧問,老實說這些都是給建議,而沒有辦法給予100%確保不會被罰,所以品牌人員要建立好敏感度。
另外,你被罰,但他沒被罰,有可能只是沒人檢舉他而已!換句話說,你現在沒被罰也可能只是沒人檢舉而已。
5. 判定標準是什麼
除了法定可以寫的字眼,如:促進代謝、幫助消化、改變細菌叢生態等以外,都有可能被罰,沒有判定標準!所以基本上我不會說哪些字句可用,我會講哪些字句目前沒被抓,過去有一陣子抗氧化沒被抓,但後面就有被罰的紀錄。
先前食藥署找各家業者喝茶的簡報有提到,裁罰不一定會看一句話,而是去看整體感;而且「影射」、「易生誤解」是霸王條款,很容易踩到這個雷。
以下舉例讓大家感受一下:
疫情期間,醫師推薦要多吃xxx保健食品,可以幫助我們提高免疫力。
☞ 直接掰,免疫力涉及身體機能違規,又與疫情連動,肯定會罰。
疫情期間,醫師推薦要多吃xxx保健食品,可以幫助我們做好防護。
☞ 危險性高,雖然沒有用免疫力,但防護與疫情連動,有被罰可能。
疫情期間都在家沒辦法出門運動,小心維生素D不足,營養師建議補充維生素D。
☞ 危險性低,雖然有用到疫情,但只是情境敘述,未與功效、症狀連動。
這段期間都在家沒辦法出門運動,小心維生素D不足,營養師建議補充維生素D。
☞ 安全度高,用隱晦字眼去帶疫情期間,且未與功效、症狀連動,所以較安全。
可用的字句請上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。
6. 我可以用哪些字眼
與其說可以用哪些字眼,我可以和大家分享哪些字眼一定不要用!
器官絕對不要用,即便沒有功效,如: 保護眼睛、提供肝臟營養。
身體機能增強或外觀改變絕對不要用,如:豐胸、 改善皺紋。
症狀改善絕對不要用,如:改善過敏、讓你不再流鼻涕。
與健字號重疊效果不能寫,如:抗疲勞。
不只是字眼,包裝、影片上有也是會被罰,比如說:寫晶亮有神,但包裝上放一隻眼睛,寫保護力體力更好,但影片一直打噴嚏,這種連動性高的都是可能被罰的!
另外,舉例文獻沒有用的,因為法規明確寫出舉文獻是沒辦法避免被罰,但罰不罰也都是看會不會有症狀改善、器官字眼或影射等等,不代表文獻不能用,只是文獻不是保命符。
其實裡面有非常多的眉角,甚至連承辦人員也沒辦法說出規矩來,這個領域沒有絕對的安全(除法定可以寫的以外),所以就仰賴各個社群、行銷夥伴的經驗還有技巧。